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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坛创业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7-10-26 10:18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 “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人才创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千名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实施意见》(常发[2007]16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63号)文件精神,为实现金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五年内引进100名海外人才,其中:1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硕士、博士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占80%以上,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人才占70%以上。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用人主体引进、市场有效配置、政府引导推进的原则。采取招商与招才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政府投入与单位投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科学、高效、务实地推进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实施。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的海外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
    2、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国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4、我市急需的外国专家和外籍人才。
重点引进既掌握核心技术又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领军型创业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四、优惠政策
    1、我市引进的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或团队,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6]117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63号)文件规定,资助分三档:被常州市评定为重点推荐项目的,给予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200万的创业启动资金;被评定为优先推荐项目的,给予100万的创业启动资金;被评定为一般推荐项目并落户金坛的给予6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由常州市和我市各承担50%,资金拨付办法另行制定。
    2、引进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注册一个月后,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三年内免收租金。租金由常州市财政和我市财政各承担50%。
    3、凡引进的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市财政一次性资助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3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4、引进的海外创业人才从公司注册之日起,3年内企业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以奖励的形式全部奖励给企业。
    5、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坛政发[2003]146号文件相关规定条件的,安家费标准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15万元。
    6、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创业企业需要做环境评估的,市环保局一律免收环评费。
    7、引进的海外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紧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8、市科技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海外人才负责实施的项目,优先推荐引进的海外人才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计划,本市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引进海外人才负责实施的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9、引进的国外专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10、鼓励企业对引进的海外人才实行年薪制;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外人才一般实行聘任制,且不受单位领导职数和编制数的限制。
    11、对来坛创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海外人才,以及推荐、引进海外人才的社会人才中介组织、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具体措施
    1、组织招聘。按照“招商引智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的原则,配合市政府重大招商活动、赴海外举办人才招聘会。同时,利用我市在海外已有的关系,开展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委托招聘等工作,广招海外人才。
    2、柔性引进。按照《金坛市人才柔性流动暂行办法》,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鼓励和支持海外人才在不转关系或转部分关系,定期或不定期、长期或短期(一般在3个月以上)在我市工作或者与服务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任务提供智力服务,取得相应成果的,市政府给予2-5万元的资助。
    3、建设载体。加紧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依托开发园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等载体,以载体积聚海外人才创新创业。
    4、搭建平台。继续实施海外人才为金坛服务计划,充分利用我市与中关村留学生创业园合作关系和留学人才资源,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开展 “海外留学生金坛行”等系列活动。搭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项目对接、人才招聘等活动。进一步拓展海外引智引才工作。
    5、优化环境。组织开展海外人才联谊活动。为海外创新创业人才架设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的桥梁,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通过他们介绍金坛创新创业的政策和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来坛工作、生活。
    六、工作机构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金坛市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台办、市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外经局、外事办、侨办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实施“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编制年度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并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年度海外人才招聘计划,以及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收集创新型企业以及研发机构的海外人才需求、海外人才科技项目对接,对引进海外人才负责的科技项目优先进行资助,优先推荐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承担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等工作。人事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组织赴海外招聘,受理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建立引进海外人才信息库,对引进海外人才进行跟踪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引进海外人才专项资金的落实、拨付和跟踪管理。其他部门应充分利用本部门的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引进海外人才的有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镇(区)、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第一资源”,切实履行好引才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工作协调等方面的职责。
    2、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引进海外人才的主体,特别是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要充分发挥用人的主体作用。根据自身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出引进海外人才的具体岗位(职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积极引进海外人才。
    3、引进海外人才列为各镇(区)、市各相关部门当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年底,市委人才办将根据年度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及分解目标对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做到有计划、早安排、确保引进海外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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